就诊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
就诊指定医院
1.门诊:医保范围的区级(2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
2.急诊:医保范围的街道(1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必须为急诊病情)
3.住院:医保范围的区级(2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不含联合病房)
申请理赔手续
1.中国员工申请理赔,可将齐全的理赔所需资料邮寄或快递至我司。
地址:南京西路288号20楼 邮编:200003 医疗理赔收
2.
理赔所需资料:
1). 门急诊:
① 填写《团体医疗保险申请书》(资料下载)
②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③ 病历卡(就医记录册)封面复印件及病史复印件,必须有病症、诊断记载;
④ 药品、治疗费清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
2) 住院费:
① 填写《团体医疗保险申请书》(资料下载)
②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③ 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3) 住院补贴费:
① 填写《住院补贴保障理赔申报单》(资料下载)
② 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
③ 出院小结复印件;
理赔须知
1.
我司医疗理赔范围:根据上海市医保范围确定。
2.持卡就医: 凡参加社会医保缴纳者,门急诊及住院必须按医保规定持社(医)保卡结帐,未持卡就医者不予理赔。(如属急诊未使用医保卡者,可至各区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凭结算单来我司理赔)
3.就诊药量: 急性一次性开药不超过三天,门诊治疗时一次性开药控制在七天以内,慢性病一次性开药的药量应在十四天以内,如出差需超量配药,需事先提出申请,经我司批准后方可报销,超过规定药量费用将不予理赔。
4.各种化验: 疾病性检查,申请赔付时应将检查报告附上,一次门诊单项检查超过500元,应在医生诊断建议后先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的医疗理赔部人员申请,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书面申请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在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检查,否则,不予理赔。
5.处方配药: 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配取,外配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理赔。
6.医疗收据遗失: 收据原件遗失一律不可赔付,医院证明或收据复印件均无效。
7.申请理赔期限: 一般情况下,自发生就诊医疗费用第二日起60天内申请理赔,特殊情况下可相对延长,至次年二月底截至。
8.各类康复医院、联合诊所、中外合资医院、民办医院、私人诊所、特需(色)门诊及各类增设的服务项目、药房坐堂门诊、各级卫生防疫站等均不予理赔。
9.外地就医:
1)出差期间患病;
1.上海员工到外地出差就诊,必须在当地市级公立医院进行急诊治疗(须加盖急诊章),并在治疗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所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进行结算,结算后凭医保中心结算单进行理赔;
2.长期驻外地工作者(一个月以上),请提交公司书面证明后,于当地市级公立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
不予理赔的范围
1.不属医保范围内费用;
2.
非指定医院就诊;
3.
自费费用;
4.
附加帐户或统筹帐户支付的费用;
** 详细内容见员工手册或来电咨询
子女医疗、托费办理流程
理赔金额
子女医疗费用报销50%,子女托费每月报销50元。
医疗费理赔特别申明
1.
就诊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
2.
我司医疗理赔范围:根据上海市医保范围确定。
3.
理赔所需资料:
1) 门急诊:
① 填写《子女医疗\托费保障理赔申报单》(资料下载)
②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③ 病历卡(就医记录册)封面复印件及病史复印件,必须有病症、诊断记载;
④ 药品、治疗费清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
2)住院费;
① 填写《子女医疗\托费保障理赔申报单》(资料下载)
②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③ 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3)托费:
① 填写《子女医疗\托费保障理赔申报单》(资料下载)
② 托费发票原件;
③ 子女医疗证复印件;
4.
就诊指定医院: 凡医保范围的定点公立医院(住院不含一级医院、联合病房、特需病房等)均可就诊。
5.
各种化验: 疾病性检查,申请理赔时应将检验报告附上,一次门诊单项检查超过500元,应在医生诊断建议后先与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填写申请单。
6.
处方配药: 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配取,外配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给付。
7.
医疗收据遗失: 收据原件遗失一律不可理赔,医院证明或收据复印件均无效。
理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