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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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户:
在本市从未建立个人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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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办法:
1.在业务部提供的《人事服务信息表》上,明确填写属新开户;
2.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非310开头人员还需提供A、居住证复印件和《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或B、上海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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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
原单位已为您建立个人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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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办法:
1.在业务部提供的《人事服务信息表》上,明确填写属转入;
2. 原在社保登记是性质是外地户口人员,需提供A、居住证复印件和《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B、上海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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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是否已经建立个人社保账户,以前若已建立个人社保账户, 请务必注意不要再重新开户。
联系地址:南京西路288号20楼
联系人:养老金专员 联系方式:23225188*5155 传真号码:33663530
客户服务中心热线:2322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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