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常识问答


一、政策性问答
  1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谁?
  答:职工本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基金。

  2、“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答:职工可使用本人、本户成员及其直系血亲所积累的公积金支付购买的自住住房,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建和大修等费用;也可用以偿还因资金不足而申请的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本息。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雇员或雇员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取雇员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额。
        A
、职工本人购买、自建、翻建或者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B、职工的同住人或者非同住直系血亲、配偶购买、自建、翻建或者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C、职工离休、退休;
    D、职工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E、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F、职工本人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A、准备材料

a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b)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c)离职或离休、退休、户口迁出上海市、出境定居、死亡等有关证明文件。

B、雇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籍)及上述相关材料, 公积金缴至"上海外服"账户内的,请到金陵西路282楼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公积金缴至"浦东外服"账户内的,请到南京西路288号20楼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

C、经核定,开具《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交雇员;

D、雇员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黄浦区建设银行福州路支行(在上海买房的到房屋所在区建行提取)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注: 福州路支行地址:福州路7253楼;

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籍),及双方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代理人必须是配偶或直系血亲,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5、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答:申请职工住房贷款的雇员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   A、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

    B、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C、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本息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公积金贷款。

6、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A、第一套住房: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封顶20万;
                       
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封顶10万。

        
B、第二套住房: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封顶10万;
                
       补充公积金同上。

二、外服雇员经常咨询的问题

  1、我是被外服录用的新员工,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答: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转移手续由转出单位办理。首先,你必须了解原单位是否已经将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如果已转封存办,请直接
将个人账号等信息告知我司,由我司直接办理转入手续。如果未转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即您的个人账号还保留在原单位,请尽快将我司的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提供给原单位,并通知原单位尽快办理转出手续。但须注意“上海外服”和“浦东外服”是2个不同的账户(详见“上海籍员工手册/上岗分册/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办理公积金转入”)。

2、请问我该如何查询到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答:本人可向公积金缴存单位(现工作单位)或原缴存单位(原工作单位)查询自己的个人账号,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3、上海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或冲抵)购买外地的房子?

  答:在上海缴交的公积金只能贷款购买本市的住房,不能冲抵外地的房屋贷款 。但在外地购买住房后,可凭产权证等材料将上海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出。

    4、我已离开外服公司,现已有新公司,请问我的公积金如何转入新单位?
    答:若您原缴交的公积金在 “浦东外服”的账户内,我司会将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直接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账户内。若您原缴交的公积金在 “上海外服”的账户内,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或个人公积金账号,以及新单位的公积金开户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传真给我司。如果您在我司原同时还缴交补充公积金,并且您的新公司有补充公积金的账号,请务必注明新公司的补充公积金账号,我司会按照您提供的相关信息办理基本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的账号转移手续。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号:33663530

收件人及联系人:公积金专员

联系电话:23225188*5156

    5、我已离开外服公司,户口在外地,准备离开上海到外地工作,请问:公积金能否提取?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可以提取,但必须在我司已经办理停缴手续之后,并且您的账号已被封存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后您在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将被销户。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若您原缴交的公积金在“浦东外服”的账户内,由于我司已经将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所以,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溥(或户籍证明),前去:南京西路288号20楼公积金专员处,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再由本人自行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分别前去市、或各区县任意一个公积金运用中心,以及受理公积金业务各区县任意一个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销户等相关手续。
    若您原缴交的公积金在“上海外服”的账户内,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溥(或户籍证明),前去“金陵西路28号2楼公积金柜台,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申请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本人再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直接去受理公积金业务各区县任意一个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销户等相关手续。
    黄浦区福州路建设银行地址:福州路725号,电话:63226610;
    黄浦区公积金运用中心地址:圆明园路43号底层,电话:63298216;
    上海市公积金运用中心地址:金陵东路567号9楼,电话:53828766;
    如有任何疑问,可来电询问:23225188*5156 公积金专员。

    6、外地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转入上海?
    答: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你要确认是否已在上海新建公积金账户?账户建立在“上海外服”还是“浦东外服”账户内?如果没有建立,请立即提出申请。
将确认后的公积金账号(选择下列账号之一),提供给当地公积金缴纳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公积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市外服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
    公积金账号:310575300-88122219420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路支行
    “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积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浦东外服公司雇员福利保障部
    公积金账号:310575300-88184225720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路支行

    友情提示:
    如果当地公积金缴纳办理机构需要我司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则个人账号在“上海外服”的雇员,请携带身份证到金陵西路28号2楼,公积金柜台办理相关手续;账号在“浦东外服”的雇员,请携带身份证到南京西路288号20楼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只需将上述6、的相关账号信息提供给当地公积金缴纳办理机构,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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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南京西路288号20楼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适用的范围和对象?
答:在本市城镇范围内的机关、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等)、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都属于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答:在职人员应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最低为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何谓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个人身份证号为依据,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该帐户终身不变。在职人员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随同本人劳动关系转移。在职人员失业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原单位所在区、县社保中心代为保管,重新就业后,从就业之月起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记载的主要内容是:
(1)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
(2)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的缴费年限;
(3)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本息储存额

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为11%,其中,养老保险费为8%、医疗保险费为2%、失业保险费为1%、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且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企业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退休后,如何计发养老金?
答: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退休条件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按上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退休条件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包括工龄性养老金和补贴养老金。

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存储额领完后,其养老金是否能继续享受?
答: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养老金可终身领取。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已领完的,其养老金可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部分中支付。

企业在职人员到达正常退休(职)年龄如何办理退休(职)手续?
答:企业在职人员到达正常退休(职)年龄,并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退休条件,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社保中心提出在职人员的退休(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在职人员在跨统筹范围的城镇企业之间调动时,如何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移?
答:在职人员在跨统筹范围的城镇企业调动时,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并转移。98年标准转移的储存额为1997年12月底前记入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储存额和1998年1月1日起记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

什么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答: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改革养老保险基金差额结算模式,实行金额征集,全额拨付,实现收支两条线,将原来由单位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改为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有关银行或邮局代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一项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汇入为其在银行(或邮局)开设的养老金个人帐户内。养老金进入帐户后便开始计息。本市受委托发放养老金的机构为上海银行及所属支行(营业所)和上海市邮政储汇局及其支局(所)。

(引进人才型)《上海市居住证》人缘在外省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转入本市吗?
答:持有(引进人才型)《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到本市。

外地户籍转上海户籍雇员外地养老帐户处理方法
你的户籍已经进入上海,你的外地帐户如何处理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你要确认是否已在上海新建养老帐户?帐户建立在黄浦区还是浦东新区?如果没有建立,请立即提出申请。
2.确认已在上海有养老帐户后,带好人事局调令去原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手续,请注意个人帐户资金转入什么帐号。       
3.异地转移资料交南京西路288号20楼养老金办理窗口申报合并帐户。      
提交合并帐户材料:
    a. 上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进入上海凭证(户口簿复印件)
    b. 人事局出具的户口进上海的调令复印件
    c. 外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关系转移单原件
    d. 历年汇缴清单原件
    e. 个人存储额转入上海凭证原件
   (上海帐户在什么区,个人存储额就转入什么区的帐号)

黄浦社保帐号:                      公司名称、社保编号:
上海市黄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076402-2908000203                      0001817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浦东社保帐号:                      公司名称、社保编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076428-2908660366                      000474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           

 联系人:养老金专员      联系电话:23225188*5155  

外来妇女若在生育时未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答: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是根据生育妇女本人在生产前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来确认的。若生育妇女为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与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才能申领生育保险。你若在生育时未参加本市的社会保险,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用退工常见问题解答

如果我的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现在想把档案转入外服,可以吗?
一般这种情况表明雇员是外地籍人员,确认户口是否还在外地,档案是跟着户口走的,所以档案还是在外地,不能调入外服。

退工后劳动手册如何领取,为何至今还未收到?
劳动手册的领取方式一般有三种:自办、挂号邮寄和送公司。离职雇员的所在商社会在“下岗离职通知书”上选择具体的办理方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办理退工手续。
(1)自办:外服用工的雇员可以在离职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去“金陵西路28号2楼退工处”办理退工手续;独立用工或浦东用工的雇员在接到我司劳动专管员电话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去“南京西路288号20楼”退工处办理退工手续。(注:领取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
如果雇员想委托其他人(包括快递公司)帮助领取劳动手册,那么,要求前来领取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同事携带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去总公司或中区广场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2)挂号邮寄:如果用工手续已经正常办理,并且商社提供了准确的退工单挂号邮寄地址,一般情况下,劳动专管员在接到业务员的离职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会把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挂号寄出。
注:如是外地籍员工,离职后只收到绿色退工单,没有劳动手册。

档案在人才交流(或就业指导中心),如何调离档案进入外服?
档案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雇员,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并且户口已经不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而且是自己的独立户口(非集体户口),同时本人已经将前期的档案保管费全部结清,外服公司可以帮助将其档案转入外服。转档需提交的材料有:存档凭证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内外页),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档案在市、区人才而且有自己独立户口(非集体户口)的上海籍雇员,外服是不将其档案调入的。一般情况,建议本人可以在进外服公司还未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之前,本人带好存档凭证原件、户口簿、劳动手册和上家退工单,前去档案所在地将档案保管费用全部结清,让其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职业介绍所。只有档案转入户籍所在区职业介绍所或街道劳动服务所,外服公司才能通过办理招工录用手续的方式,将档案从户籍所在地调入外服公司。
原先交综合保险的外地籍员工,离职后是否会有退工单?
缴纳综合保险的外地籍雇员,在离职后是不会收到退工单的。退工单是针对于上海籍雇员或办理居住证并已办理过用工手续的雇员离职后会收到退工单。如办理综合保险的员工,需要外服提供相关证明,我司可以为其开具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外服用工的雇员可以到“金陵西路28号2楼”戎小姐处办理,电话:53830932;浦东用工的雇员可以到“南京西路288号20楼”劳动专管员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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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理赔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能在那些医院看病?
答:请详细参阅员工手册或外服网站上的指定医院清单,如果您工作所在城市不在此清单范围内,您可在当地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如果遇到意外事故或疾病需紧急治疗,您可在任一非民办医院治疗。请注意,武警医院、职工医院、地段医院、民办医院和所有医院的外宾病区、特诊病区以及各类咨询科、康复医院、联合诊所、合资医院、私人诊所、特需(色)门诊、各类增设的服务项目、药房坐堂门诊,各级卫生防疫站等不在允许的范围内。

问:如果未持医(社)保卡就医,可否获得理赔?
答:凡参加社会医保缴纳者,医(社)保卡状态为正常的情况下,不需持卡结帐,未持卡就医不予理赔。

问:门诊治疗中对检查费用金额有否限制?
答:在非急诊情况下,门诊治疗如需进行超过RMB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单项检查时,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的工作人员申请,公司将在收到书面申请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在得到书面回复后方可进行检查,否则,我司将不予理赔。

问:如果我请人代为配药,可否获得理赔?
答:除本人瘫痪在床外,其它理由的代配药,均不予理赔。

问:如果我发票遗失,医院的证明或收据复印件可否理赔?
答:收据原件遗失,一律不可理赔,任何证明、发票复印件或手写发票均无效。

问:多方投保可否退回收据原件及全额理赔?
答:根据保险赔付损失补偿原则,赔款不能超过其实赔付所受的损失。多方投保只能赔付不足部分,对于在其他公司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外服公司不再重复给付,且不能退回收据原件。

问:申请理赔期限有否规定?
答:一般情况下,子发生就诊医疗费第二日起的60天内应申请理赔,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但不可跨年度理赔(次年2月28日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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